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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   时间:2011-05-17   浏览:   

 

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我区政法委机关用一年时间,组织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扎实有效地抓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四、五中全会以及省、市委八届十三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扬光荣传统、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执法为民、推进政法工作为主要内容,以改进作风、净化思想、服务群众为目标,教育和引导政法干警弘扬革命传统、坚定政治方向、践行群众路线、推进政法各项工作,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执法观,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为推动“三项重点工作”提供有力保证,为我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和优异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90华诞。
   

    二、目标要求


    把正面教育贯穿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始终,人人参与活动,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务求取得实效,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强化“使命意识”,进一步发扬光荣传统。进一步增强对党的革命传统和政法队伍光荣传统本质内涵的深刻理解,自觉继承和大力弘扬“追求真理、不怕牺牲,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忠诚使命、无私奉献”的光荣传统,牢记使命矢志不渝,立足本职建功立业。
    2、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始终做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动摇,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动摇,坚持“三个至上”、“四个忠于”不动摇,保持清醒头脑,履行神圣职责。
    3.强化“群众意识”,进一步践行根本宗旨。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细化服务群众、保障民生措施,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4.强化“党员意识”,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政法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高明显,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不断深化,党建带队建的成果不断巩固和发扬。
    5.强化“职责意识”,进一步促进政法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活动,诉讼监督、刑事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实现工作的力度和水平、办案的数量和质量、执法的效率和效果的和谐统一。
    6.强化“大局意识”,进一步服务科学发展。通过强化服务发展的具体措施,改进服务发展的方式方法,促进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自觉立足本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实现“十二五”时期我区跨越发展,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三、活动内容及总体安排


    结合自身实际,以“十个一”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确保突出实践特色、取得明显成效。即:组织观看一部电教片、组织开展一次活力机关活动、组织一场职业道德教育主题讲座、组织开展一次宗旨信念教育活动、组织一场唱红歌活动、组织一场宗旨信念教育主题讲座、组织一次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一场爱国主义主题讲座、组织一次缅怀先烈参观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一场政法各单位领导参加的座谈会。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2011年3月开始,至2012年3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教育、查摆整改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上旬至4月中旬)。政法委机关结合自身实际,调查研究,征求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广泛动员,认真做好思想发动,教育引导政法干警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落实中央关于创先争优活动部署、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具体行动;是顺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解决执法办案工作中突出问题的重要载体;是推动践行执法为民宗旨,不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的有效途径,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抓紧抓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坚定性。
    (二)集中教育阶段(4月下旬至10月底)。结合“五一”、“七一”、“十一”等建党、建国重大节日开展鲜明的主题活动,抓好集中教育。
    (1)围绕改进工作作风,大力开展光荣传统教育。广泛深入宣讲中国共产党成立90年来的光辉历史和丰功伟绩,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的辉煌成就。
    (2)围绕净化思想观念,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结合专题学习,深入剖析苏东剧变、发展中国家照搬西方民主政治模式失败的教训、国际金融危机等重大历史和现实事件,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深入讨论和系统梳理西方错误政治观点、法学观点在执法办案中的具体表现,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教育,引导全体政法干警深刻认识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根本保证,是历史的必然、现实的选择、未来的方向。
    (3)围绕服务广大群众,大力开展群众观点教育。要专门组织干警认真开展走访群众工作,通过回访信访当事人、帮扶困难群众等活动,围绕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征求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群众遇到的实际困难,增强与人民群众的直接联系,加强与普通群众的沟通交流,促进政法工作更好地服务群众。
    (三)查摆整改阶段(11月初至12月底)。结合集中教育阶段的工作,特别是在走访群众中梳理出的各类问题,要专门组织干警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系统分析问题的根源,认真研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提升工作水平的具体措施。同时,通过组织开展表彰活动和警示教育,以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教育广大干警,提高查摆整改的力度。
    (1)学习先进树标杆。通过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对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要及时培养、发现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重点是热心服务群众、真心为群众办事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引导和激励广大干警践行执法为民的各项要求。
    (2)查改问题明方向。深入开展公正廉洁执法和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便利。依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大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建章立制重长效。在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进行查摆的基础上,切实强化执法为民的长效机制建设:①宣讲教育机制。把光荣传统、理想信念、执法为民作为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宣讲教育活动。②走访群众机制。通过定期走访群众,把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转变为政法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③为民服务机制。不断探索完善新形势下警民结合的新途径、新办法、新机制,实现政法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④群众评议机制。切实以服务对象、普通群众对政法工作的评价作为评判政法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月至2012年3月)
    1、开展“回头看”。对照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回头看”,重点检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所有内容的完成情况,逐项核实,查漏补缺。
    2、搞好总结。全面总结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经验和体会。在总结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时,要注意整理形成一批成果。要及时收集整理干警撰写的优秀体会文章或理论文章,大力推广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汇编活动中制定、修订的政法工作制度,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丰富成果展现给广大干警和人民群众,运用到政法工作以及今后的教育活动中去。
    3、组织验收。对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以思想认识有大提高、精神面貌有大提振、工作水平有大提升为标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为加强组织领导,区委政法委成立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赖经烈任组长的政法委机关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挂钩一个基层政法单位作为联系点,切实加强对联系点的督促、检查、指导,充分发挥联系点“以点带面”的作用,推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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