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文荐读专刊》2017年第8期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时间:2017-08-31   浏览:   

                                       从封坛退鲊说“微腐败” 

史载,东晋时期名将陶侃曾在浙江海阳做县吏,监管渔业。有一次,一位下属送了一坛鱼鲊给他,孝顺的陶侃马上想到了一生贫居乡间的老母,便嘱托乡人带给母亲。谁知母亲却原封不动将这坛鱼鲊退了回来,并在信中写道:“尔为吏,以官物遗我,非惟不能益吾,乃以增吾忧矣。”陶侃收到母亲退回的鱼鲊和回信,大为震惊,更羞愧万分。他下定决心,一生遵循母亲教导:清白做人,清廉为官。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鞭靴不已,必及金玉”。看似无伤大局符合“情理”的小腐败,如不加以治理,必将会发生质变,烂到核心,最后不得不弃之。党员干部理应洁身自好,从小事做起防腐拒蚀。

不以恶小而为之。有段时间,受不良风气影响,官兵对诸如休假归队带点土特产,家属来队带点小礼品,入党、考学、学技术送点小礼物等“微腐败”问题,往往是睁只眼闭只眼,甚至感到这是人之常情,正常不过。但正是从这些微小的事情开始,滴水石穿、积木成林、聚沙成塔,使有些党员干部渐渐迷失了自己,久而久之酿成大害。从近年来查处的一些典型案例可以看出,一些落马的党员干部不是天生就腐化堕落,而是从一件件小事开始慢慢滑向深渊,湮没了自己,最后成为无可救药的“烂树”。

惩治纠治“微腐败”,就要小题大做、抓早抓小。要知道,腐败没有大小之分,大腐败是腐败,小腐败同样是腐败。斩断伸向小利之手,才能遏制大腐败产生。党员干部对待小事不能有丝毫放松之心,更不能有“下不为例”的侥幸心理,否则,口子一开就不可能收住。

从细微处着手,才能成就大事业。党员干部一定要谨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牢牢守住纪律规矩的底线,从点滴做起,从思想上、行动上坚决将失德于官兵、失信于组织的“微腐败”苗头隐患消除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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