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文荐读专刊》2017年第4期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时间:2017-04-24   浏览:   

一语惊醒梦中人

前段时间,县委组织开展工程项目专项巡察,对全县在建和完建的工程项目进行“健康体检”。我作为县纪委书记,牵头负责此项工作。

两个专项巡察组“分兵突击”,为全县的工程项目“把脉问诊”。其中一个巡察组进驻某乡在建项目两天后,就有所斩获:巡察人员在查阅该项目有关账目时,发现了一笔1328元的用餐费用开支,虽有经办人签字,但未附详细清单,也未注明用途。经验老到的巡察组长感觉事有蹊跷,第一时间打电话向我汇报,我当即要求他核实清楚、掌握情况。随后,巡察组围绕该张发票的来龙去脉,问询了经办人、单位会计、项目经理、餐馆老板等人。最终查实,该餐费的产生是项目部因为征地拆迁工作完成较好,项目部经理为了表彰相关工作人员,组织了一次小范围的庆功宴。

按理说,工作推进有力、干部干事得力,组织一次庆功宴本无可厚非,但为之买单的如果是公款,则显然是触碰了纪律“红线”。在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已有四年之久、正风肃纪步步深入的今天,仍然还有干部顶风违纪、无所顾忌,一方面,是当事干部自身纪律意识淡薄所致,沉浸在过去“吃点喝点不算事”的老皇历中;另一方面,多名干部集体违纪,也暴露出单位党组织对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形同虚设、难起实效。

于是,县纪委依照党规党纪启动了问责追责程序,对组织聚餐、参与吃喝的多名干部分别给予了相应的纪律处分。当处分决定书送达时,当事人都知错认错、真诚改过。

与此同时,对项目所在地的乡党委书记,我本人对其进行约谈。没有想到的是,这名党委书记走进我办公室的第一句话就是:“王书记,我冤枉啊!”言语之中透露出他是一个局外人的信息。当他还想为自己进一步辩解时,我随即打断:“你作为党委书记,管出好干部、带出好队伍、严出好作风是职责所在,乡里干部出了这件事,难道和你平时教育监管不到位、不严格没有关系吗?落实主体责任的要求你难道不清楚吗?”

说到这里时,原本心有不甘的他低头不语。过了一会儿,他开口道:“王书记,我光想到这事自己没有参与,却没有将它和主体责任联系起来,出了这样的事,确实是我个人失职失责,在此我向组织检讨,甘愿接受组织的处理。”说这番话时,我明显从他低沉的语调中感受到了真心实意的醒悟。

约谈过后,虽然这名党委书记认识到了错误,却让我陷入了沉思:党委书记的如梦初醒恰恰说明了“两个责任”落实还存在不到位的情况。于是,我提请县委同意,及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督促整改,只为让不明就里的梦中人越来越少。

问责不是目的,而是为了唤醒敬畏和担当意识,让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主动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绝不只是说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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