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钟秀堂副区长代理梅江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
(2018年1月3日梅州市梅江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梅州市梅江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钟秀堂副区长代理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