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村(社区)或单位调查核实,镇(街道)审核,区残联复核,根据《梅州市梅江区残疾人优待生活补助实施办法》,审批刘雨科等6人拟列入我区残疾人每月60元生活补助的对象,现予公示如下:
序号 户籍所在地 姓 名 住 址
1 城北 刘雨科 城北上村
2 西郊 李秀莲 梅县石坑
3 长沙 李辙华 长沙小密
4 金山 朱尧荣 金山金丰
5 江南 李亚娣 江南榕树塘
6 金山 张孟光 金山小溪唇
在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公示对象是否符合生活补助的情况和问题。反映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公示时间:从2014年6月17日至6月23日止,共7天。
受理单位:梅州市梅江区残疾人联合会业务股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北和平路10号
邮政编码:514000
联系电话:0753—2196871
传真电话:0753—2233278
梅州市梅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O一四年六月十七日